2021年MPA超期研究生拟清退公示
学位管理 2021年11月25日

经同济大学MPA中心的初步核实,下列名单中的MPA研究生未按《同济大学MPA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同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在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或完成论文答辩。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同济大学超期研究生管理规定》,经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中心教务会议审定,拟对下列名单中已修满学分但未完成论文答辩的研究生作“结业处理”。公示期为从即日起到之后的5天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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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与管理学院 MPA中心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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