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春(单证)MPA未答辩学生申请论文延期答辩的最新通知
学位管理 2015年03月02日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要求,2013级春(单证)MPA学生如果在20153月底以前未能进行论文答辩的,都须在2015331日之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码去掉最后一位后的后六位),通过网上系统提出论文延期答辩的申请,若没有在系统中申请延期,则无法在网上系统中提出学位申请。若开展清退可能被清掉。

 

此次申请延期最长可以申请到2016331日。

 

111级及以后的学员以往在系统中申请过延期,且研究生院批准的答辩时间在20153月底之前的学生,若无法按时完成答辩,须在网上申请延期;

 

2)申请流程:在信息系统中找到“答辩学位”—“提前/延期答辩”,点“延期答辩申请”,填写好申请答辩的时间和申请理由并保存;

 

3)每次申请的延期时长最长为一年,即此次申请延期最长可以申请到2016331日。申请超过该日期的,系统按该日期批准。

 

411级及以后的学员只在系统中申请延期,我处不再受理纸质报告。10级及10级以前MPA学员只需提交纸质报告,网上申请不受理。

 

5)欠费的学生延期申请不通过。请各位同学在申请之前务必须交齐学费,然后再申请延期,申请过后一周内关注一下审核结果,以及批准的答辩时间。若审核未通过,而学生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6)在系统中申请延期且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若学生需要延长一卡通使用期限,可以直接带着一卡通到我校一卡通中心办理。

 

 

同济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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