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申请延期最长可以申请到2015年3月31日。
注意事项:
(1) 以往在系统中申请过延期,且研究生院批准的答辩时间在2014年3月底之前的学生,若无法按时完成答辩,须在网上申请延期;
(2) 申请流程:在信息系统中找到“答辩学位”—“提前/延期答辩”,点“延期答辩申请”,填写好申请答辩的时间和申请理由并保存;
(3) 每次申请的延期时长最长为一年,即此次申请延期最长可以申请到2015年3月31日。申请超过该日期的,系统按该日期批准。
(4) 10级及10级以前MPA学员只需提交纸质报告,网上申请不受理。
(5) 欠费的学生延期申请不通过。请各位同学在申请之前务必交齐学费,然后再申请延期,申请过后一周内关注一下审核结果,以及批准的答辩时间。
(6) 在系统中申请延期且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若学生需要延长一卡通使用期限,可以直接带着一卡通到我校一卡通中心办理。
同济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MPA中心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