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盲评”名单(2012年7月)
学位管理 2012年07月19日
以下学员,我们很遗憾的通知你,你有一个“盲评’未通,需要进一步修改,请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修改。并尽快修改后再寄送一本论文到中心送审。请至各教学点领取修改意见。上海班同学请与7月24日前来领取(周末无人).
李新(张家港)、薛培华、吴建英、杨丐福、李宁(09宁波)、王震宇、吴美、褚小翠。
徐昊(需寄送2本再审)。
以下学员,请根据已拿到的评阅意见将修改后的一本论文于9月初寄送中心再盲评。
刘丽霞、石博文(寄送2本再审)。
*07、08级学员请在MPA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中下载延期申请表,经由导师签字后与论文一同递交中心。涉及延期,务必尽快修改后寄送。
1、根据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双盲实施细则:如匿名评审意见(2位专家)“盲评”意见均为不通过,论文需要修改3个月后重新提交,中心再次安排该学科领域的两位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具体参照“论文送审的相关规定”。
2、根据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双盲实施细则:如匿名评审专家1位同意、1位不同意者,论文需要修改1个月后重新提交,中心再次安排该学科领域的1位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首次评审同意建议意见有效)。要求:附修改说明,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后(第二次盲评审请表)交至MPA教学管理中心,进行第二次“盲评”。同时下载“双盲”评议表格并将题目填好后,连同修改好的论文一起交到MPA教学管理中心(“双盲”评议表格中的学生姓名不填)。
3. 第二次盲评来函请在信封上请注明“第二次盲评”。
44.邮寄地址:
   四平路1500号同济大厦A楼601 同济大学MPA中心 
附表:1、同济大学公共管理(MPA)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表
附表:2、论文盲评申请表(第二次)
附表:3、论文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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