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级以下学生已经通过论文“盲评”,但还需要进行一些修改,请配合中心做好如下工作:
07级:李海金、卢漪、陈洁、朱晔、俞鞠敏、丁国秋、逄瑗坤、唐文娟、聂聪迪、杨玲、虞艳、徐元宵;
2、领取材料:
需领取材料:学位审批表,论文“盲评”修改意见
领取日期: 2011年3月10——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领取地址: 苏州(韩老师)、张家港(戴主任)、无锡(刘老师)、宁波(范老师)的同学请到各自教学点领取材料;上海班的同学请2011年3月11日之前到四平路1239号综合楼2106室领取,来之前请致电MPA中心 向老师,电话:021---65982617
3、请务必于2011年3月17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及论文修改说明交到MPA教学管理中心。
需要交的材料及填写范本请务必参照“答辩前所需要的材料”链接:http://www.tongjimpa.com/mpa1/LinkClick.aspx?fileticket=dTeQL%2frFeR8%3d&tabid=205&mid=658
(1)“学位审批表”请在各自教学点领取,注意是2010版。(表中的导师意见、单位意见(盖章)必须填写好后才能交到MPA教学管理中心。)
“学位审批表”第2页下面“所在院系负责人对申请人在学期间综合表现意见”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部门
照片电子版、审批表粘贴照片和交的一张照片要一致,照片要求请参见:http://www.tongjimpa.com/mpa1/LinkClick.aspx?fileticket=iwbNwkP662k%3d&tabid=205&mid=658
(2)论文修改说明,格式参见:
http://www.tongjimpa.com/mpa1/LinkClick.aspx?fileticket=5e%2b38jzxMKM%3d&tabid=205&mid=658
4.邮寄地址:
四平路1500号同济大厦A楼 602 同济大学MPA中心
5.材料不齐、逾期交将不安排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将安排在2011年3月24日,请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6、没有接到通知的同学请耐心等待。
7.如有问题请与MPA教学管理中心联系。
电话: 021---65982617 向老师
另注:论文题目为:“宁波市江东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的同学请尽快与MPA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