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级通过“盲评”名单及领取答辩材料的通知(2011年3月)
学位管理 2011年03月08日

107级以下学生已经通过论文“盲评”,但还需要进行一些修改,请配合中心做好如下工作:

 07级:李海金、卢漪、陈洁、朱晔、俞鞠敏、丁国秋、逄瑗坤、唐文娟、聂聪迪、杨玲、虞艳、徐元宵

2、领取材料:

    需领取材料:学位审批表,论文“盲评”修改意见

领取日期  2011310——15(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领取地址  苏州(老师)、张家港(戴主任)、无锡(老师)、宁波(老师)的同学请到各自教学点领取材料;上海班的同学请2011311之前到四平路1239号综合楼2106室领取,来之前请致电MPA中心 老师,电话:021---65982617

 

3、请务必于2011317之前将以下材料及论文修改说明交到MPA教学管理中心。

需要交的材料及填写范本请务必参照“答辩前所需要的材料”链接:http://www.tongjimpa.com/mpa1/LinkClick.aspx?fileticket=dTeQL%2frFeR8%3d&tabid=205&mid=658

1)“学位审批表”请在各自教学点领取,注意是2010版。(表中的导师意见、单位意见(盖章)必须填写好后才能交到MPA教学管理中心。)

   “学位审批表”第2页下面“所在院系负责人对申请人在学期间综合表现意见”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部门

照片电子版、审批表粘贴照片和交的一张照片要一致,照片要求请参见:http://www.tongjimpa.com/mpa1/LinkClick.aspx?fileticket=iwbNwkP662k%3d&tabid=205&mid=658

 

2)论文修改说明,格式参见:

http://www.tongjimpa.com/mpa1/LinkClick.aspx?fileticket=5e%2b38jzxMKM%3d&tabid=205&mid=658

 

4.邮寄地址:

四平路1500号同济大厦A 602 同济大学MPA中心

 

5.材料不齐、逾期交将不安排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将安排在2011324,请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6、没有接到通知的同学请耐心等待。

 

7.如有问题请与MPA教学管理中心联系。

电话:  021---65982617  老师

 

另注:论文题目为:“宁波市江东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的同学请尽快与MPA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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