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MPA学生拍照的通知
教学信息 2011年09月14日

此通知适用于全体未答辩MPA学生

MPA学生拍照的时间:10月30日全天(8:30~16:30

                          地点:四平路校区瑞安楼一楼多功能厅

另附研究生院通知:

同济大学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数码照片集中采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教毕指[2002]4号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照片、身份证号及毕业证书号码等必须上网注册,以及国务院学位办需要对学位证书进行备案和认证,这些是国家和高校保护毕业生利益的重要举措。结合我校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本次集中采集数码照片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数码照片采集主要对象:目前就读于我校的所有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同等学力人员。
注:1.采集对象包括2011级新生。
2.已在新华图片社采集过照片的同学不要再拍摄,重复拍摄,后果自负。
    二、数码照片采集时间和地点:
时间
校区
地点
1024~1026
8:30~16:30
嘉定校区
行政南楼二楼西侧大厅
1027~1030
8:30~16:30
四平路校区
瑞安楼一楼多功能厅
 
三、注意事项:
1.   参加拍摄数码照片的研究生请携带二代身份证、研究生证以及数码照片工本费20元(该费用为新华图片社收取),并请携带笔以便填写相关资料。
2.   拍照时请尽量不要穿蓝色衣服,相片底色为蓝色。
3.   各学院(系、所)目前就读的所有研究生均需参加此次集中采集数码照片。
4.   不能参加此次集中采集数码照片的研究生,请携带二代身份证、研究生证和数码照片工本费20元(该费用为新华图片社收取),自行前往上海市新华图片社拍摄数码照片。(公司地址: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联系电话:36521351
5.   为确保学位审批表和学位证上照片一致,可发送邮件至xhphotos@163.com索要照片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同济大学-索要数码底片
正文:
姓名:XXXXXXX
学号: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专业: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
6.   没有拍摄数码照片的研究生,学校将无法制作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将无法进行网上电子注册、学位证书无法进行网上备案及认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研究生按时参加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Copyright © 2009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教学管理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