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知
培养方案 2008年10月15日

一、入学与注册

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生活指南》

二、学费

学生应当在每学年规定注册日至少提前五天,将学费存入学校指定(代办)的银行卡;单位委托培养的学员可由所在单位将学费汇入学校财务处的指定帐户;MBAMPA的学费分两次交清,分别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时和第二学年报到注册时进行;工程硕士的学费分三次交清。未按时交学费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教学管理

(一)课程设置

1、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计划,课程分为公共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三大类,选修课程又分为综合选修课程和方向选修课程。

2、学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必须完成学位所要求的学分(其中MBA50学分、MPA42学分、工程硕士为36学分)。

课程设置见各专业学位网站。

(二)课堂教学

1、学生必须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教学活动,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2严格执行上课考勤制度。学生必须按时到堂听课,每门课程缺课累计超过课内学时1/3者(包括1/3),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此门课程必须重修。

3、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必须事先请假,请假在课时的1/3以内由任课教师批准,请假1/3以上由教学中心领导批准。

(三)课程考试和补、缓考

1、考试

学生缺课时间超过13者(包括1/3)不得参加考试。

2、考场纪律

1)详情请参见07版《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

2)无故缺考者不得申请缓考,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3、补、缓考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审核同意后,参加补(缓)考。

2)补(缓)考的具体时间将在同济大学各专业学位网站上通知。

3)每门课的补考仅有一次,补考不通过,必须重修。

4、成绩查询

在新学期开学2周后,学生可上网查询上一学期所学课程的成绩。

四、导师选择

1、学生选择导师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由教学中心安排并网上通知。

2、选择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制度。即:可根据自己拟研究问题和导师研究方向,填报三个志愿,由导师先进行筛选,然后确定拟指导学生的名单,经教学管理中心协调后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若学生与导师的志愿不匹配,由中心调配。

3、为保证论文指导质量,教学管理中心根据每届研究生的总数,可控制每位导师指导学生的最高限额。

4、学生导师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因故确须更换,须经学生或导师提出更换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变更导师申请表》,提交中心审批。

五、论文工作

(一)论文的选题

1、学生的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根据不同的专业学位形式要求进行,可选择结合实际的生产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课题。

2学术水平应体现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上;体现在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应反映论文作者阅读了必要的中、外文献,运用科学合理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学位论文的内容有新发现、或新见解、或新的分析结果、或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论文的开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在三个月内完成《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教学管理中心。

(二)论文写作时间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三)论文写作规范

参见同济大学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学生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写作、排版等。

(四)论文盲评

1、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定稿后经导师签字,将论文提交教学管理中心。

2、论文盲评由校内两位教师同时进行,盲评通过(两位盲评老师),进入答辩阶段,否则(含一位盲评不通过者),须按要求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论文修改好后,将重新提交盲评。

3、论文盲评提交时间将在网上公布,学生须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六、论文答辩

(一)前提条件

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项培养环节(学分修满)。

2学费清。

3、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硕士学位审批的相关表格,并按时交至教学管理中心。

4、参加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

5、论文按规范要求装订6本,交至教学管理中心。

(二)、答辩形式

1学生答辩将采取分批集中答辩的形式进行,在每年的36912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中心统一安排,网上公布。

2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三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若指导教师参加答辩,不能做答辩主席。

3、答辩时,答辩委员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表决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票,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2)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的1/2以上同意票(不含2/3),可在半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一次。

3)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的1/2以下同意票,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

4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提前、推迟答辩。但必须符合同济大学有关专业学位的培养计划要求和同济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推迟答辩的一系列规章要求才能进行。

(三)答辩后所需提交的材料

1、论文

参加答辩的学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论文修改,并按要求装订6本,同时提交论文的电子版一份,交中心存档保存。

2 照片

到同济大学指定地点拍摄(证书需要)或按要求缴纳。

以上材料须在答辩后两周内提交教学管理中心,以便中心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七、领取证书所需携带的材料
1、毕业证书(MBA
   
毕业证书于答辩后两个月领取,领取时学生需携带离校循环表,委培研究生还须携带委培单位的“委托书证明”(盖公章),方可领取。
2
、学位证书
    同济大学对学位的授予每年讨论两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答辩时间段,在每年六月或十二月领取学位证书。领取时学生需携带离校循环表,委培研究生还须携带委培单位的“委托书证明”(盖公章),方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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