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心教务员在答辩前后三天内(一般在答辩前一天召集会议时)让研究生在《上海市学位论文抽检领号单》上领取“身份确认号”;
②研究生凭此号自行上网登录http://202.120.22.108:81,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当即产生论文盲审抽查结果(如果被抽中参加盲审,系统会自动生成论文编号);
③被抽中的研究生在答辩后立即填写《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经导师审阅签名后将此表连同论文(均一式二份,在论文封面打印论文编号,去掉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姓名)送交各教学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④中心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同意盖章后及时将《送审论文》和《双盲检查简况表》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中心教务员把参加盲审的论文和研究生姓名登记在《送审学位论文汇总表》上;
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在《双盲检查简况表》上盖章后将此表和《送审论文》送交上海市评估院进行论文评审;
⑥如果参加盲审的论文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则按照《同济大学对抽检评议不合格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暂行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