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同济大学全国联考成绩达到以下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总分不低于190分(包括190分),综合知识不低于40分(包括40分),英语不低于40分(包括40分),公共管理基础不低于75分(包括75分)。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地点 | 联系方式 |
上海地区 (含青浦考生) | 12月27日 (星期六) 上午8:30 | 综合楼21楼 (四平路1239号) | 021-65982617;65983289 李老师、向老师 |
苏州 (含吴江考生) | 苏州市人事局培训中心 (道前街170号) | 0512-65237225 王老师、舒老师 |
温州 | 温州人事局干部培训学校 (学员中路5号) | 0577-88302686 李老师 |
宁波 | 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 (柳汀街557号) | 0574-87111393 范老师 |
张家港 | 12月28日(星期天)上午8:30 | 张家港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 (人民中路7号) | 0512-58981605 戴老师、蔡老师 |
三、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考生到场按照分组顺序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政治、外语和综合知识,各100分。外语考试包括专业外语和口语,各50分。综合知识考试包括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的考核等。
四、录取原则
1、本次实行差额面试。联考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2、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与舆论监督。
五、如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请提前与MPA教学管理中心或当地教学点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同济大学MPA教学管理中心
2008年12月24日